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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1 来源: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部署,由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在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2号,邮编:450018,电话:0371—69698120,电子邮箱:henandsjglj@163.com)。

  2019年,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坚持依法行政、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189条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

  2019年,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围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2019年12月31日局网站上线当天,网上公开政府信息共32条,网站访问量389人次。现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体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已经在局官网(https://spzwxxj.henan.gov.cn/)上公开了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简历等有关主体信息。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在官网上设置了“政策文件”栏目,将局工作职能范畴内涉及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国家政策文件和法规、省级政策文件和法规,在此栏目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三)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要求,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已经在局官网、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了2019年的财政预算信息。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公开;

  2019年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故无该项信息的公示。

  (五)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的公开;

  2019年度,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的公务员招考信息已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省直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中进行了信息公开。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019年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相关要求,在官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改进空间,如:制度体系建设需逐步完善,市、县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强,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

  1、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工作实际,逐步完善制度建设,在做好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逐步完善本系统本领域的制度建设。

  2、监管考核方面。加强监管和考核,树立典型和榜样,加强市、县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工作,结合信息报送等年终考核形式,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3、完善形式方面。利用多种方式,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利用好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网站基础上,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拓宽公开渠道,重大及影响范围广泛的政策出台后,积极开展发布公报、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及视频访谈等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网站于2019年12月3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在2019年度官网运行时间只有1个工作日,没有接到相关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相对较少。特此说明。

河南省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019年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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