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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07 来源: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

豫 “放管服”组办 〔2020〕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省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在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委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开展的2019年度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中,我省位列全国第9名,比上一年度排名提升15个位次。但是,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仍有较大差距。《2019年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数据分析报告》显示,我省在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办理成熟度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

  2020年度省级政府和重点城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将于2020年10月20日开始。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一鼓作气,补齐短板弱项,继续争先进位。为深入落实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现将近期全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工作予以明确,请各地各部门认真对照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任务指标,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对相关工作进展和指标完成情况,省大数据局要适时进行通报。

  一、高效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的通知》(材料1)要求,逐事项检查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布的办事指南中的办件类型、承诺办结时限、网上办理深度、申请方式、跑动次数等要素,持续提升承诺时限压缩比例、即办件占比和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等指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事项精细化、要素模板化、指南标准化、办事场景化等各项任务。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二、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生成

  (一)梳理证照类型清单

  对照《国家证照类型清单》(材料2),认领我省证照类型,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已颁发的其他证照类型,根据《电子证照生成方式说明》(材料3)有关解释填写《证照情况统计表》(材料4)。请于8月20日前,将统计表加盖单位印章后反馈省大数据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sjjsjzyc@163.com。

  责任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

  (二)制作电子证照模板

  制作本业务条线每个证照类型(不含国家部委统一签发的电子证照)的电子证照模板,并下发本业务条线各有关单位,同一电子证照模板做到全省统一。电子证照模板包含电子证照底图(即统一版式的空白证照图片)和证照目录(即规定证照类型的信息项集合)。电子证照模板要按照国家电子证照工程标准(可在电子政务外网环境下登录http://59.255.22.67查询)制作,国家未出台工程标准的电子证照模板由省直部门自行制定。请于9月10日前,将制作的电子证照模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sjjsjzyc@163.com。

  责任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

  (三)采集制作电子印章

  省直有关部门要于9月10日前,采集省本级颁发的实体证照印章印模,提交省大数据局制作电子印章;各市有关部门要于9月30日前,采集市本级和本业务条线县级(含省直管县〔市〕)部门颁发的实体证照印章印模,提交市大数据管理机构制作电子印章。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

  (四)改造电子证照系统

  9月15日前,各市电子证照系统按照《C0124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服务接入要求》(材料5),完成电子证照检索、下载、信息获取、信息验证等4类接口开发。省直有关部门自建电子证照系统,以接口方式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的,按照《C0124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跨区域共享服务接入要求》(材料5),完成电子证照检索、下载、信息获取、信息验证等4类接口开发。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

  (五)推送电子证照照面信息

  根据省大数据局发布的电子证照责任清单和电子证照封装层级情况,按照“应推尽推”原则,于9月30日前将证照照面数据推送至省电子证照系统或市电子证照系统。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

  (六)生成电子证照

  根据省大数据局发布的省级电子证照责任清单,省直有关部门使用省电子证照系统封装电子证照的,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完成电子证照封装及签章工作;使用自建电子证照系统封装电子证照的,依托自建电子证照系统完成电子证照封装及签章工作。根据省大数据局发布的市县级电子证照责任清单,市县级相关部门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或市电子证照系统完成电子证照封装及签章工作。

  10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电子证照标准化类型完成率要达到50%以上,11月30日前达到100%。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

  (七)对接省电子证照系统

  各市电子证照系统、省直有关部门自建电子证照系统,以接口方式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的,要通过检索、下载、信息获取、信息验证等4类接口互通,实现随调随用;部分以文件方式对接的省直部门,要按照《河南省电子证照库建设规范》(材料6)推送证照照面信息及版式文件(OFD或PDF文档)。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和应用推广

  (一)推进省级自建业务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

  省直有关部门要于8月15日前,对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参考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工作梳理结果,明确本部门未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其所属业务系统及对接工作打算,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反馈省大数据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angjiujie@126.com。9月30日前,按照《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做好办件数据推送和统一受理系统对接两项工作的函》(材料7)相关要求及技术标准,全面完成与省统一受理平台的对接工作并通过省平台受理办件。使用部委垂建系统的,应与上级部门加强联系,本着“应上尽上”原则,加快推进部委垂建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对接。10月15日前,实现省本级10%以上的办件通过省统一受理平台受理和回传。

  责任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

  (二)提升省统一受理平台应用质效

  8月10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级不涉及自定义申请表单的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地址切换为省统一受理平台申报地址(http://was.hnzwfw.gov.cn/ycslypt_web/serviceApply.action),各级统一受理系统与省统一受理平台全面对接,通过省统一受理平台受理办件。9月30日前,市、县两级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各设置2个“统一受理”试点收件窗口,省大数据局要统筹编制“统一受理”事项事前辅导手册,组织开展“统一受理”窗口人员辅导培训。

  10月15日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实现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级10%以上的办件要通过省统一受理平台受理和回传。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三)推动一批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

  8月10日前,省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材料8)中各省(区、市)辖区内通办事项参考清单、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工作梳理结果,主动认领省内通办事项,并将认领结果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印章后反馈省大数据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angjiujie@126.com。8月31日前,省直有关部门对认领的省内通办事项要逐个研究,制定方案,并开展相关系统改造工作;9月30日前实现全省通办。

  责任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

  四、有效提升办件数据汇聚质量

  (一)做好2019年5月以来问题办件数据整改工作

  8月10日前,严格按照《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规范办件数据交换信息规范》(材料9)和《河南省办件质检校验规则(2020年试行版)》(材料10),对办件数据汇聚系统和办件数据质检系统进行改造,确保办件数据推送符合相关标准。8月15日前,对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反馈的《超过承诺办结时限仍未提交办结数据的办件数据清单》(材料11)进行研究,认真分析原因并做好整改工作。

  8月30日前,按照新的办件数据推送标准,对2019年5月以来推送到省平台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数据进行整改,有序分批推送至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二)做好办件数据汇聚工作

  加大办件数据汇聚工作力度,全面汇聚2020年以来的办件数据,确保办件数据和状态更新信息在数据产生当天及时全量推送至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办件事项覆盖率、网上受理率、行政许可类事项发生率。10月20日前,各地办件数量与本地区常住人口总量比值要大于0.7;年底前,比值要大于1。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三)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与电子监察协同推进

  在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工作中,要确保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变更内容与推送的办件数据保持一致。做好电子监察红牌事项的整改工作,确保电子监察红牌率不发生大幅波动,全年红牌率不高于8%。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五、持续扩大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用户注册量

  各地要依托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对企业和群众通过我省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办事的引导、辅导力度。11月15日前,各地自然人用户注册量要达到本地区常住人口总量的30%,各地法人用户注册量要达到本地区企业法人总量的10%。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六、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

  (一)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全覆盖

  8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全面对接;8月30日前,各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部门业务分厅要实现窗口评价设备的全覆盖,乡、村两级不具备评价设备覆盖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要张贴二维码,并及时提醒、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评价。对未在服务现场作出评价的办事企业和群众,可通过电话邀评、短信提醒、依托政务服务热线接受评价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评价,通过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差评整改

  对于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差评”,要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第一时间启动整改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对缺乏法定依据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差评”的办理结果要包含调查核实、处理过程、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基本要素,经省、市级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机构分级质检通过后,向企业和群众反馈。各地各部门要确保“差评”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实名差评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三)提高主动评价数据完整性

  各地各部门在推送主动评价数据的同时,要及时推送与其相关联的办件数据,确保评价数据与办件数据及时关联。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七、积极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接入

  8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可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注册并能够通过接口方式入驻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非查询类应用服务(不包括依申请类事项),并将相关文档及技术联系人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印章后反馈省大数据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sjjhjc@126.com。省直有关部门报送的非查询类应用服务数量应不少于6个,各地报送的非查询类应用服务数量应不少于30个。

  10月15日前,省大数据局要会同应用提供方,对报送的非查询类应用服务进行改造后入驻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八、扎实推进“统一入口、数据同源”工作

  8月20日前,各地各部门要对各自网站和市、县(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办事“统一入口”和事项“数据同源”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确保在本地区、本部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访问入口,且发布的事项内容与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保持一致。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

  九、稳步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分厅建设

  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整体架构下开展特色应用,实现统一用户认证、统一界面规范、统一服务提供。已建设政务服务移动端的,要逐步实现相关功能在“豫事办”平台的汇聚;没有建设政务服务移动端的,原则上不再新建单独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或第三方平台。11月10日前,各地要完成政务服务移动端“豫事办”分厅建设与服务接入工作,实现本地高频事项掌上办理,且办理类事项占比不低于30%。

  责任部门: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政府。

  文中材料1至材料11均可登录邮箱dsjzwhjc@163.com下载。请各地各部门明确网上政府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责任人,并填写《对接人员联系表》,于8月10日前书面正式反馈省大数据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ssjjhjc@126.com。

  附件:1.《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任务指标》

  2.《2019年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数据分析报告》

  3.《对接人员联系表》

  2020年8月6日

附件1:《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任务指标》.pdf

附件2:《2019年河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好差评”)调查评估数据分析报告》.pdf

附件3.《对接人员联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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